离婚一般是不需要把彩礼钱退给男方的。但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只是举办了婚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等情形,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登记以后给的彩礼,能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1、在结婚登记后给的彩礼,应当视为赠与,该赠与财产应当属于夫妻提供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所有;
结婚登记后在给付彩礼时,有明确将财产赠与其中一方的,该彩礼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算作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彩礼直接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