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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冬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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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费用、利息三者的计算标准

债权债务2015-07-14|人阅读

【编者按】如何厘清民间借贷中违约金、费用、利息三者的关系?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贷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律师费用等,法院如何裁判?请看谭冬梅律师的分享,下一期谭冬梅律师将手把手教您如何书写“借条”,敬请期待。

【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2月12日的《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2000年11月15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可参考逾期利息的标准来确定。

【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对于当事人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以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四倍为准,借款逾期后利息和违约金两项合计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实现债权费用的计算标准】当事人双方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一方当事人请求扣除超出合理部分的律师费用的,法院可以酌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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