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追讨了七年,终于要回欠款了。”原告张某凤拉着法官的手表示感谢。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欠款长达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年1月30日,被告张某海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张某凤借款4000元,因老熟悉了,原告当即向被告交付现金4000元并约定月利率1.5%,被告也当即出具借条交原告收执。后被告未能按约偿还借款,今年初,耄耋之年的张某凤因身体每况愈下,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未果诉至法院。
立案后,宁化法院法官通过多方渠道打听到被告的联系电话,法官第一次通过电话联系被告,被告直接挂断了电话,再次拨打电话,被告一听到是法院的马上挂机。考虑到办案标的不大,法官隔三差五便给张某海打一次电话、发一次短信,电话里不是像对待老赖那样的口气严厉,而是很温和的向其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法官也通过向被告母亲了解情况、告知该案已经进入办案程序,通知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并告知不出庭应诉的法律后果。被告的母亲听完法官的耐心讲解后,意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心里很着急,急忙打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的儿子,希望他早日还清借款。
经过其母亲的劝说,被告张某海的心结一点一点解开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4000元及利息5000元,原告同意放弃剩余部分利息;原告及其家属不得就本次借贷再次另行主张任何权利。在法官见证下,被告张某海当场将9000元现金交付给原告,一起借贷案调解结案,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