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房产与房产生前赠与区别
继承2017-04-11|人阅读
遗赠房产与房产生前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房产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决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房产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2、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房产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房产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3、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房产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房产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4、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房产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房产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5、接受一方负有的义务不同。遗赠房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附带条件,而房产生前赠与则不附带任何义务。文章转自网络,若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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