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2024-03-28|人阅读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才属于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关于某房。该房屋购买于黎妻、李夫婚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李夫名下。李夫主张该房屋是其母亲出资购买而赠与给李夫,故属于其个人财产。据查实,该房屋的首期款由李夫名下的账户支付,而其支付账户的款项来源为现金存入,李夫提交其母亲陈母的取现记录显示,陈母的提现金额为215000元与李夫存入金额250000元不符(首期款为237171元),无法证明全部的首期款是由陈母出资。李夫的还贷账户的款项来源多样,无法证明均来源于陈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已失效,现为《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指的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形,如仅存在父母部分出资的,则部分出资的一方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李夫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母亲存在全额出资购买后将产权登记于李夫名下以赠与李夫个人的事实,李夫的主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该房屋虽登记在李夫名下,但依据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原则,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或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为个人所有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割。故一审判决认定该房屋是李夫个人财产,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已失效,现为《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分手纠纷第65讲:同居分手后,对方名下的个体户收益能分割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同居分手后,各人名下财产归个人,如有证据证明是共有出资的,就按出资额多少分割。如个体户登记在对方名下,想分割的话,就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
#离婚
人看过
分手纠纷第65讲:同居分手后,对方名下的个体户收益能分割吗?
分手纠纷第60讲:同居期间买房写两人名字,分手后能起诉除名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如要起诉除名,必须举证证明当初写对方名字是以结婚为目的(即房产份额的赠与属于彩礼),如不能证明,则容易败诉。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
#离婚
人看过
分手纠纷第60讲:同居期间买房写两人名字,分手后能起诉除名吗?
分手纠纷第55讲: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返还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能否返还关键看付款时说的话,到底当时是赠与还是为了结婚才支付的,如果为了结婚才支付的,分手后就可以要求返还。此类案件由男女双方举证证明
#离婚
人看过
分手纠纷第55讲: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返还吗?
分手纠纷第49讲:恋爱期间写的借条要还款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有证据证明是借款性质,就要还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女方在恋爱期间转款给男方,并提取了部分现金给男方,男方写了个40万的借条。后女方起诉还款,男
#离婚
人看过
分手纠纷第49讲:恋爱期间写的借条要还款吗?
分手纠纷第43讲:恋爱期间给女方买的戒指分手能不能要求返还?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戒指的性质。如果是普通的戒指,可能就被认定是赠予。如果是订婚戒指,一般是钻戒,就属于彩礼,分手就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是对戒,男方双方各
#离婚
人看过
分手纠纷第43讲:恋爱期间给女方买的戒指分手能不能要求返还?
分手纠纷第37讲:恋爱期间多笔转账,分手时签欠条结算有效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有效的。即使当初转款时可能没有明确说是借款,而是赠与、合伙、彩礼等,但只要分手时对之前的转账统一进行了结算,签订了书面的欠条或结算书,欠条或结
#离婚
人看过
分手纠纷第37讲:恋爱期间多笔转账,分手时签欠条结算有效吗?
张静律师
您可以咨询张静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