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分家析产第33讲:宅基地证是父母的,能起诉儿子腾房吗?

继承2024-05-22|人阅读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关键看儿子也没有出资建房,并不是说宅基地证是谁的房子就一定是谁的。宅基地证登记的使用权人与真实建房人不符的情况非常普遍。如下面这个案件,母亲起诉儿子一家搬出去,理由是宅基地证是自己名字。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宅基地证虽然是母亲的,但前几年加建了一层并重新装修过,而重建的时候,母亲已经65岁了,且对重建和装修事宜说不清楚,,儿子却说得清清楚楚。法院最终认定二楼归儿子使用,一楼归母亲使用。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根据袁母的主张,本案为物权保护纠纷本案焦点是被告是否应向袁母交还涉案房屋。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但是涉案房屋并未办理权属登记,故无法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确定产权人。 从某号判决确认涉案房屋由袁母使用可知,该房屋是作为袁母与梁父的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该判决作出前尚未发生对房屋进行加建装修的事实。双方对于由谁完成加建装修有争议。 2018425日的建房申请系以袁母名义提出,加建需要在原房屋基础上进行,而袁母在2001年取得涉案房屋所在宅基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故加建房屋申请以袁母名义申请符合常理及报建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结合一般认知,涉案房屋应为袁母享有使用权。 但是本案特殊之处在于,2018年开始加建装修至完工, 袁母65,建房有关的支出材料均是由李儿持有,且对加建装修事宜的陈述合乎常理,而从发生争吵的视频结合本院判决可知, 袁母也是知晓李儿从袁母的女儿处借款建房一事。 结合袁母在离婚后才搬入涉案房屋与李儿及其妻儿居住、双方的经济能力、劳动能力等因素,本院认定涉案房屋加建装修基本是由李儿负责完成, 袁母提供一定协助。涉案房屋现为两层,从居住角度看完全可以分开使用,但无法从物理层面割裂。尽管李儿的加建是建立在土地上,但是其加建过程中的装修直接改善了一层的居住环境。双方是母子关系,即便矛盾再大也依然无法改变血浓于水的关系,李儿在原物基础上添附建筑物,并在居住二楼前实际长期使用一层。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维系双方亲情关系及保障双方有所居等因素,本院确定李儿继续使用涉案房屋二楼及新建厨房,一层其他房屋应交还给袁母。 同时, 袁母应当为李儿的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分家析产第32讲:为办理拆迁补偿手续签订的放弃继承具结书有效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无效。宅基地房拆迁的时候,如果使用权人已去世,就需要由儿子去代签,且为了方便办理,经常还需要其他继承人签订一个《具结书》放弃继承。如果这种放弃
#继承
人看过
分家析产第32讲:为办理拆迁补偿手续签订的放弃继承具结书有效吗?
分家析产第26讲:父母的宅基地房被拆除重建了,还属于遗产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有确切证据,比如全家签了协议,证明旧的房屋已经拆除,则新建的房屋就不属于遗产了,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如果重建的事实其他继承人不认可,自己也没
#继承
人看过
分家析产第26讲:父母的宅基地房被拆除重建了,还属于遗产吗?
分家析产第27讲:父母的宅基地房拆旧建新,某个子女出资较多能多分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法律规定对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遗产。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几个子女就房屋分割产生争议。因为二儿
#继承
人看过
分家析产第27讲:父母的宅基地房拆旧建新,某个子女出资较多能多分吗?
分家析产第25讲:征收补偿款是家庭成员都有份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征收补偿办法的规定,每个补充项目的补偿方案和金额都不一样的,有的按人口补偿,有的按面积补偿,有的按户补偿。就同一个征收项目,里面也包
#继承
人看过
分家析产第25讲:征收补偿款是家庭成员都有份吗?
分家析产第13讲: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借名买房还是赠与?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由父母和子女对各自主张的关系举证,如子女认为是赠与,就需要举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如下面这个案件,父母主张是借名买房,子女主张是赠与关系。法院就
#继承
人看过
分家析产第13讲: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借名买房还是赠与?
张静律师
您可以咨询张静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