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湖北敏讷事务所的余婧怡律师,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婚前或婚内财产债务协议,需要公证才有效吗?”1、很多人认为,婚前/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也没有规定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因此,只要双方签订协议,即为生效,而不必公证。2、当然,有的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涉及赠与,特别是不动产的赠与,为了避免对方将来反悔,在具备过户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不具备过户条件的建议办理公证,以增加救济能力。3、对于类似于“如果因男方/女方出轨导致双方离婚的,财产归男方/女方所有的约定”有效吗?这样的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争议,建议不要作出这样带有风险的约定。好的,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我们明天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