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明律师
黄明律师 在线
广东-深圳
主任律师

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2023-10-19|人阅读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

  4.以上方式的组合。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三、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是哪些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因为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因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黄明律师
您可以咨询黄明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