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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丽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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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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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联系不上人算诈骗吗

债权债务2020-11-17|人阅读

谁都有经济困难的时候,所以难免需要向亲朋好友借钱周转,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但是有些人借钱的时候答应的好好的,会按时还钱,真催债了却找不到人了,那么欠钱联系不上人算诈骗吗

  一、欠钱联系不上人算诈骗吗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欠钱不还的,往往是属于民事上的纠纷,此时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也就是诈骗罪的。但如果债务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取得的财产数额达到了诈骗罪立案标准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第一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第二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第三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第四行为人取得财产,第五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欠钱找不到人怎么办

  1、在报纸等媒体刊登催收公告,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可以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收集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起诉债务人。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如何起诉联系不上的债务人

  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可以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债权人追回债款是有3年的时效限制的,如果债权人自约定的还款日期到达之时起满3年不去采取措施要求债务人还款,那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还钱的诉求是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的。当债务人跑路不超过两年时,意味着还处于追债的诉讼时效之内,如果债权人采用刊登公告催债的行为,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重新结算。

  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签订借款合同时,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的,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给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欠钱不还联系不上,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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