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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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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
合伙人律师

婚前有多个子女,房产该怎么分?

其它2021-04-13|人阅读

张先生与梁女士均系再婚,张先生再婚前有三名子女,均已成年。梁女士再婚前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尚未成年,一直与二老一起生活。后张先生与梁女士相继去世,留有张先生名下的房产一套。张先生的三名子女将梁女士的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的房屋归三原告所有。庭审中,梁女士的小儿子提交所谓的梁女士的遗嘱一份,内容为张先生生前口头说过要把自己对房屋的份额给梁女士的小儿子,梁女士也同意把自己的份额给小儿子。但该遗嘱是由他人代书,且没有梁女士签名,只有一个手印。经法庭询问,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均记不清手印是否是梁女士的指纹。后三原告申请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经审理,法庭未认可梁女士遗嘱的真实性,按法定继承处理。并依照每位继承人所占房产份额的多少,将房屋的所有权判给小儿子,其他继承人按各自份额分得相应的房价款。

由于近几年房价上涨,随之带来房产的经济价值提高、诱惑力较大,各继承人都想得到房产。调查显示,在被继承财产中有房产的继承纠纷案件中,九成以上的被继承人的争夺目标就是房产,双方争议最大的也是房产。而对作为遗产的房产现价值,各继承人往往无法达成一致,需要启动鉴定程序,导致继承纠纷案件争议大、审限长、调解率低。

在这个婚前有多名子女,并且夫妻二人没有共同子女的情况下,房产该怎么分?

首先先要看夫妻双方的意愿,去世前的遗嘱是亲自书写或是有亲笔签名等是最有依据的,像这个案例所说的,夫妻双方由人代写的遗嘱,说分给梁女士的小儿子,但二人在遗嘱上并没有任何的签名指纹等证据,仅有一个不确定是否是梁女士的手印,故法律未认可梁女士遗嘱的真实性,将房屋所有权给小儿子,房价款按各自份额分给其他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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