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的离婚是不一样的,离婚请求由非军人一方提出,而不是由军人一方提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只有经过军人一方同意,双方才能离婚,同时军人离婚所涉及的房产分割也与普通人房产不一样。军人房产涉及到军产房,那么,军人离婚,涉及军产房如何分割呢?下面我们通过婚姻律师了解一下。
婚姻律师:什么是军产房。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一般指由部队提供用地,开发商出资建造的房子。
婚姻律师:军人离婚,涉及军产房如何分割呢?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分割军产房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军产房所在位置、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哪一方为军人等情形进行处理,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可以上市交易的军产房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军产房进行处理。如果一方为军人的话,判由军人一方使用,并综合参考房屋的地理位置、市场价值等因素,获得房屋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款。
(2)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军产房
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法院对军产房的处理也不尽相同,主要的判决方式有:
①因军产房所有权系军队享有,军人一方仅对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因此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不予处理或者只处理居住权;如果处理居住权的话,法院一般判决房屋归由军人一方居住,一次性给予另一方住房补助费用补偿;如果双方均系军人,则房屋交由军队处理。
②如果军队在分配房屋时,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该房屋,则在离婚时,军人一方分得房屋,返还购置军产房出资的一半给另一方。
(3)其它类型
营房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军产房,指位于部队营区内的军产房。
针对营房,双方不具有产权,因此无权要求分割。
因此,针对该类房产,法院一般会判决营房由军人居住,非军人一方如果生活困难,可以在离婚时依据《婚姻法》第42条,要求军人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以上是对《婚姻律师:军人离婚,涉及军产房如何分割呢?》内容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