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法学理论,行政法基本原则可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其中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包括:1、依法行政原则;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3、越权无效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5、比例原则。
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包括:1、程序正当原则;2、行政公开原则;3、行政公正原则;4.行政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