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986年10月原卫生部、公安部发出《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医院医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2011年——2013年相关部门又多次联合发文要求维护医院秩序。全国各地也相应发布了不少政策文件,要求维护医院秩序。
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依据。这被认为是分量最重的一次发文。
2015年国家再次明确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态度与力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涉医违法犯罪纳入刑法修正案(九),为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和“医闹”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2016年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同时,各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完善。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介绍,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积极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修订工作。截至6月2日,天津、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8省市已出台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陕西、黑龙江等多省份已纳入立法计划,正在抓紧推进。
新变化:涉医案发生率下降曝光率增加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供的数字,2013年年底启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医疗执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医院医疗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
2014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为10.8万余起,比2013年下降8.7%; 2015年医疗纠纷数量继续下降1.8%。在2014年下降的基础上,2015年发生在医院的涉医案件继续下降12.7%。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近年来,涉医案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然而,有公众感觉此类案件不时发生。对于其中差别,郭燕红解释,虽然案件事件减少,但案件的曝光率增加,反反复复出现,导致大家总觉得有涉医违法事件发生。 在中国医师协会法务部主任邓利强表示,“医闹入刑”后,使医闹情形处理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治理医闹有法可依。 近些年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几类犯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新措施:公安可对“正在伤医行为”使用武器警械制止此次,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中,还有一大亮点引人关注,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中国医患纠纷调解处理联盟主席、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辉认为,警方果断出手,坚决制止,依法严惩,可以保证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疏导”,把“医闹”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过程中,警方果断出手,坚决制止,依法严惩,会使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使违法者认识到扰乱医院秩序是不被社会接受、不被法律允许的,将以往的‘闹后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防闹未然’。”邓利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