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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律师
陈华律师
广西-南宁
主办律师

聘请律师流程

其它2009-10-28|人阅读

聘请律师流程

一、接触洽谈案情:  1、民事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需要聘请律师,应向承办律师详细介绍案情。  2、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等聘请律师可按一审、二审分别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全程委托代理合同;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可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聘请,也可将三个阶段合为一次聘请。  3、聘请律师担任企业或者私人法律顾问,应先了解事务所律师的专业特长,指定专业承办律师并与承办律师洽谈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等情况。

二、签订聘请或代理合同:  1、当事人决定聘请法律顾问,由双方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2、民事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权限、代理费用等。  3、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双方签订刑事委托合同。

三、缴纳律师代理费用:  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者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后,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到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缴纳代理费或者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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