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苏宁律师
苏宁律师
北京-北京
主任律师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认定

劳动争议2016-03-15|人阅读

【典型案例】  赵先生于20084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由于和公司董事长卢某有私交,因此公司一直未与赵先生签订劳动合同,赵先生因担心自己提出签订合同会影响与卢某的友谊,因此也保持沉默。赵先生月薪约10000元。由于赵先生在公司管理中坚持原则,公事公办,因此公司不少员工对他有一些看法和矛盾,而卢某也不能公开给予支持,赵先生也逐渐萌生退意。20097月,赵先生以不能胜任公司工作为由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  赵先生于200981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841日至20097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60000元。  审理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于200911月出具裁决书,仅支持了赵先生200881日至20093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80000元。赵先生有些纳闷,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自己在公司工作了16个月,怎么就判了8个月的双倍工资呢?  【答疑解惑】 苏宁律师认为,本案中有两个典型问题: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何时起算,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2、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认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而并非赵先生所理解的从入职之日起计算。  那么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长时间呢,是否一直支持到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的答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在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如何认定,且听苏宁律师下回分解!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苏宁律师
您可以咨询苏宁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