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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勇律师
刘雪勇律师
江西-吉安
主办律师

团伙敲诈勒索共同犯罪是怎样

刑罚种类2019-09-05|人阅读
一、团伙敲诈勒索共同犯罪是怎样

  1、要清楚《刑法》对于犯罪团伙的认定。犯罪团伙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

  2、要清楚团伙敲诈勒索与犯罪集团所实施的敲诈勒索的区别。《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组织构成上。犯罪集团有着严密的组织构成,犯罪分子之间分工明确,管理严格,有明确的主从犯;而团伙犯罪主要是自发产生,组织松散,没有明确的主犯。

二、团伙敲诈勒索罪判几年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敲诈勒索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三、团伙敲诈勒索罪的证据有哪些三、团伙敲诈勒索罪的证据有哪些

  只要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均可以作为证明敲诈勒索罪的证据。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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