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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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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律师 天津工伤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办理指南

劳动工伤2010-07-19|人阅读
天津劳动律师、天津劳动法律师、天津工伤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家委员会主任律师 竭诚为您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办理指南

行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办理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用人单位;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办理程序

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所需资料 1、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建议提交打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须提交律师 事务所的相关证明。 4、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38号。 5、证据复印件应当一次性完整提交,附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 6、集体争议的,应推举1至3名代表人,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另外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承办部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地点

1、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天津市和平区四平西道五号4楼,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2、仲裁文书送达、案卷查阅及开具证明:和平区四平西道5号4楼,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承诺时限

仲裁委员会同意立案后45日内审理完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5日),并作出裁决。

办理时间

1、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002、仲裁文书送达、案卷查阅及开具证明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14:30-17:00

备 注

1、接待申诉人情况登记表 (点击下载

2、仲裁申请书格式 (点击下载

3、劳动争议仲裁风险提示(点击下载

4、劳动争议仲裁须知(点击下载

天津劳动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咨询在线:022-15922103859

法律咨询在线QQ:1367254350 103184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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