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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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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
主办律师

玉器货品代售协议

合同纠纷2022-02-18|人阅读

镇平县作为玉雕之乡,玉器交易很多,委托他人进行玉器代售也很多,但由于玉器产品的特殊性,玉器代售存在很大风险,由此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本律师起草如下代收协议,仅供当事人参考。由于玉器代售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建议当事人需要委托他人代售或者接受委托代售时,咨询律师签订协议,预防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交易风险。

代售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玉器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的玉器货品包括:(详见货品详单,包括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产地、产品单件及总市场价格等,并拍照、录像留存)。乙方确认货品产品详单及货品市场价格经核实无误并接收。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货品出售价格由双方商定(可以约定产品销售底价,或者约定特定产品销售价格须经甲方同意后确定等方式),乙方售出并收到货款后,应当在立即通知甲方,在扣除相当于销售货款 %的佣金后,剩余货款支付给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周)结算一次。

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双方可以约定单个或者批量货品的销售期限。在约定的货品销售期限内,甲方如果要取回货品,应当经乙方同意。在约定的货品销售期限内,甲方如果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以销售底价售出的佣金,乙方应当货品交付给甲方,并由甲方出具收据。乙方超过期限未售出,甲方有权取回货品,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乙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和方式进行销售。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以低于甲方低价进行销售,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销售价与底价之间的差额,并不得收取佣金。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就销售双方约定的特定货品,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销售价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并不得收取佣金。

五、乙方如果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销售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还未出售的货品。乙方已经售出还未向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货品,乙方须在十日内按照市场价格向甲方支付款项。超过十日未支付,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市场价格 %的违约金。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的货品,因乙方原因造成货品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但赔偿数额不高于双方商定的市场价格。如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无法归咎于乙方的事件造成货品毁损、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货品必须保证其合法性,如果甲方货品如属于非法所得物品,或者甲方隐瞒货品存在共有、争议、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或涉及案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货品市场价格 %的违约金。

八、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销售的货品的质量、规格、产地等符合本协议及货品清单的约定,如果因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货品市场价格 %的违约金。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的期限为 (年/月),期限届满双方可以续签协议。如果不再履行协议,则乙方须将已经销售的货款结清,并将还未销售的货品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返还货品,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执行。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损失外,守约方为维权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法院时法律文书送达作出如下约定: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接收人姓名: , 手机号: ,微信ID: 。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接收人姓名: , 手机号: ,微信ID: 。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及联系方式,须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法院时法律文书,如使用EMS送达,则对方签收或者被退回,均视为送达。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货品详单(包括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产地、产品单件及总市场价格等);

附件3:货品图片、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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