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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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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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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2023-08-08|人阅读

导读: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立案标准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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