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写的不专业,未被认定为遗嘱
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
王爹爹(化名)生前为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出现家庭纠纷,曾写过多份 “遗嘱”材料。王爹爹夫妇去世后,两个儿子还是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哥哥持有王爹爹的“遗嘱”,认为父亲生前明确说遗产归其继承,弟弟却认为“遗嘱”没有效力,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自己有一半的份额。随后,弟弟将哥哥告上了法庭。
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认为,王爹爹虽然写了很多份“遗嘱”材料,但是因为写的不专业,有的缺少签名及日期、书写时间先后无法确定,有的内容不一、相互矛盾,无法得出被继承人最终如何处理遗产;因缺乏法定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不认定为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最终,法院认为,这些材料都不是遗嘱,至少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有效的遗嘱,因此,最终判决应该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