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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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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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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017-04-10|人阅读

上次小齐介绍了关于同居期间的法律问题,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同居期间财产争议的处理,以及如何防范同居期间财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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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时,一般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处理,而处理共有财产时是以谁出资谁享有财产收益的原则处理

目前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所依据的法条仍是1989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但是这个意见历史悠久,而且这个意见对于同居的定义还处在“非法”阶段,所以,对现在社会法院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的研究就显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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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最近几年我们处理的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的案例,对于同居期间房产的分割纠纷居多,其次是借款的归还。同居和结婚只是差一张纸,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和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并不太大差别,但是法院对于分割财产的处理原则却是不一样的,所以了解其中的区别才不会让自己“鸡飞蛋打”。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有一个大的原则和方向,就是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进行妥善分割,这一点和解除婚姻关系处理相类似。但是对于对于同居期间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处理是按照共同共有才处理。

两者的区别在于:一般共有的财产,如果能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但是如果是共同共有,则这类财产属于两个人所有,并非只是获得方一人所有。简单来讲,如果你俩只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对方自己买的房子,那么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房子还是对方的,你拿不到一分钱。但是如果你俩是婚姻关系,对方自己在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就有你的一半,这样来看是不是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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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如果拥有财产的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不想财产给另一方分割,就要证明该财产是你个人的,这样才会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处理。对于房产,自己出的首付款,后期用自己的钱去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可以到银行打印首付款和还款的银行流水,是能购证明该房子是个人所有,这也是根据我们处理过的案子总结的经验。当然,每个人面对的情况不一样,处理方式和取证手段也会有所不同。

所以,对于同居期间的各项事情也是要谨慎处理,特别是现在社会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同居而不是结婚,而我国现在对于同居期间针对各项纠纷处理的规定并没有跟上社会的发展,再加上当事人不能更好的举证,就容易造成财产的损失。

同居需谨慎。当然,如果你狠爱他,不如就把同居变成婚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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