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是否享有同等继承权
男女在继承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在赡养老人方面也有同等的义务。只要父母没有留遗嘱将房屋进行处分,那么即使是出嫁的女儿,仍然享有继承权。
二、继承权包括哪些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三、遗嘱继承权需满足哪三个条件
(1)这个生前立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因为这种方式下的继承权是直接根据遗嘱取得的,所以这个遗嘱必须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遗嘱不合法,那它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它所指定的继承人就不能合法地取得继承资格。
(2)遗嘱人已经死亡。这就是说,继承权取得和生效的时间必须是遗嘱人死亡以后。虽然遗嘱人生前已经立有遗嘱,指定“谁、谁、谁”享有继承权,但是必须在遗嘱人死亡之后,这个继承权才生效。这是一个常识问题,不能在遗嘱人还没有死亡之前就去分配他的财产。
(3)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这就是说,虽然遗嘱指定了您享有继承权,但是您没有把这个权利丧失掉。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您做出一些损害遗嘱人的事儿,那么法律要剥夺您的继承权,这就是继承权的丧失,您也就失去了继承的资格。另外,您为了照顾、帮助其他继承人也可能主动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