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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宗华律师
涂宗华律师
江西-南昌
合伙人律师

哪些遗产是不可以继承的

继承2023-11-09|人阅读

 一、哪些遗产是不可以继承的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例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因为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国有资源使用权,例如,采矿权、水资源使用权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虽然死亡抚恤金是因为公民出现了死亡的后果而给付的,但给付的对象并不是死者,而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既然抚恤金本身就不属于死者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在其去世之后抚恤金也不能成为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二、公民继承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三、遗产的转位继承具体是怎样的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大多数国家的继承法对转继承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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