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邓春来律师
邓春来律师
山东-济南
合伙人律师

执行标的权属因执行程序发生变动,案外人无权提起执行异议

执行2021-05-06|人阅读

要旨

执行异议之诉以目的在于阻却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在执行法院已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并送达后,执行程序已终结,案外人此后才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条件。

一、 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后,执行标的权属因执行程序发生变动,案外人无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驳回起诉。

二、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应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其功能是确定法院对于标的物的执行程序是否侵犯其他实体权利人的利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不能产生执行回转的效果。

三、 依据目前最新的司法实践动向,案外人应在执行标的物权属未因执行程序变动之前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但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存在处理此类问题态度不一的情形,不排除案外人可以在执行标的物权属因执行程序变动之后,仍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的可能性。

四、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判向,为最大程度避免出现执行异议之诉程序空转的问题出现,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极有可能限缩“执行过程中”时间节点的认定,将其限定为执行标的物因执行程序发生变动之前,即执行裁定作出之前。并且,最高人民法院极有可能在前期审查案外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时,审查案外人是否为真实权利人,提高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门槛。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足以排除执行程序的民事权益认定标准
(一)所有权为案外人异议诉讼排除事由基于所有权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多维属性,注定其拥有排除其他权利的绝对性权利,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当然不得执行。但
#执行
人看过
足以排除执行程序的民事权益认定标准
配偶名下共同财产被拍卖,如何识别和审查配偶所提异议?
一、当事人、律师和法官要正确识别执行标的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审查程序,多个相关司法
#执行
人看过
配偶名下共同财产被拍卖,如何识别和审查配偶所提异议?
公司不能还债,如何在执行中追究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
要旨补充赔偿责任人仅对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承担责任,不清偿因主债务人迟延履行对债权人产生的债务利息。
#执行
人看过
公司不能还债,如何在执行中追究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
执行清偿顺序 是"先本后息"?
要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适用“先本后息”的清偿顺序原则计算执行付款,即: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
#执行
人看过
执行清偿顺序 是"先本后息"?
执行标的名实不副时,执行标的不能被执行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要旨并非所有享有执行标的实际权利的案外人都可以排除强制执行,享有执行标的实际权利只是排除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但还不是排除强制执行的充分条件。案外人如需排除强制执
#执行
人看过
执行标的名实不副时,执行标的不能被执行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邓春来律师
您可以咨询邓春来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