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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全泰律师
孙全泰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拿到法院判决却执行不回来货款怎么办??

常年法律顾问2016-11-08|人阅读
经常碰到很多公司老板咨询律师,公司虽然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但是对方公司早已经“跑路”,公司人去楼空,把公司和公司法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仍然得不到公司的货款,公司拿到的判决书成了一纸文书,没有任何办法!但是,现在不同了,最高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将有效的解决公司股东、法人“跑路”讨债的责任,人跑债也跟着“跑”!!!例如:新规定的第十三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对于跑路的老板是个体工商户的,可以直接执行跑路的个体工商户老板名下的财产,这将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大大提升,也为司法机关执行老赖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各位老板,看看拖欠你公司货款的公司或者工商个体户,还有多少,赶快申请执行追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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