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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责任限额新旧对比

损害赔偿2021-04-19|人阅读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2099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进行了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变化,会影响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一下,新旧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变化。

一、责任限额变化

交强险责任限额

项目

原限额

新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万元

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万元

1.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0.2万元

0.2万元

合计

12.2万元

20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责任限额

项目

原限额

新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万元

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

1800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

100

合计

1.21万元

1.99万元

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详细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新责任限额实行时间

新责任限额从20209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209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9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9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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