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20年9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进行了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变化,会影响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一下,新旧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变化。
一、责任限额变化
交强险责任限额
项目 | 原限额 | 新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1万元 | 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1万元 | 1.8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0.2万元 | 0.2万元 |
合计 | 12.2万元 | 20万元 |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责任限额
项目 | 原限额 | 新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1万元 | 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1000元 | 18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100元 | 100元 |
合计 | 1.21万元 | 1.99万元 |
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详细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新责任限额实行时间
新责任限额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