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对方的索赔额是8871000.14元,我们的抗辩策略是:一、通过逻辑推理和证据质证来抗辩对方索赔中的超付工程款部分不成立;二、通过抗辩合同无效及根据合同条款来强调对方的违约责任,让其损失自行承担;三、通过抗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无效和举证来揭示对方的主观恶意,让其在合同中约定按照合同总价80%结算的目的无法实现。
经过我方抗辩,所提抗辩理由全部或部分获得法庭支持,其中第一条抗辩理由大部分获得法庭支持,第二、第三项抗辩理由全部获得支持,最后,一审判决只支持了2283196.23元,为委托人减除债务6587803.91元,较好的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虽然距离我们的目标“零索赔”还有一定的距离,一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存留问题还可以在二审中继续抗辩,抗争的空间还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