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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军律师
杨勇军律师
山东-济南
主任律师

签的合同怎么作废吗

合同纠纷2023-03-09|人阅读

导读:

签的合同作废的方式包括合同被认定无效、合同被解除、合同当事人完成了合同的义务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包括合同终止履行、违约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

  一、签的合同怎么作废吗

  签的合同作废的方式如下:

  1.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合同;

  2.合同债务已经履行、免除、抵销;

  3.合同被解除;

  4.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示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同没有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补救,并且要求赔偿其履行的损失;

  3.违约解除的,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如下:

  1.由合同要约人发出要约;

  2.承诺人作出承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3.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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