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范围。
(二)建设工期。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四)工程质量。
(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八)拨款和结算。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九)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十一)相互协作条款。
三、施工合同怎么备案
(一)网上申报。承包人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二)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三)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