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与他人产生了纠纷,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一般情况下都将由法院判决处理。民事诉讼主要是解决纠纷双方的问题,但是民事诉讼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普通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一、普通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侵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