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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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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
主办律师

夫妻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到另一方名下的财产

离婚2019-04-10|人阅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无论是登记在何方名下,无特殊情况,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夫妻个人债务,法院可执行该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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