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陈剑萍律师
陈剑萍律师
福建-厦门
主办律师

离婚后,想给孩子改姓,能办得到吗?

离婚2020-04-04|人阅读

首先,离婚后想给未成年的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双方都同意改姓,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外一方就无权更改。就算勉强改过来了,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过来。

一、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根据《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一方婚后擅自更改孩子姓名,这种做法是不当的。另外一方不同意的话,还是要恢复其原来的姓名。另外,那些认为孩子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性的思想也是不对的。

二、离婚后一方擅自给孩子改姓,另一方据此不给抚养费等可以吗?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未实际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也是其法定义务。无论孩子跟谁姓,无论孩子有没有改名字,都不能以孩子不跟自己姓或者改名了不支付抚养费。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另一方擅自改名,可以前往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子女原姓名,也可以起诉更名方及户籍办理机构,请求法院责令恢复原姓名。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