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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亚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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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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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性犯罪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刑事辩护2021-03-10|人阅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许多法定的罪名都属于暴力性犯罪,常见的有强奸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等,但暴力性犯罪并不局限于前述罪名,还有很多其他的。那么暴力性犯罪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一、暴力性犯罪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1)直接规定“暴力”为犯罪的要件。如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抗税罪、强迫交易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抢劫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强迫卖血罪等等。这类犯罪除少数只以暴力为要件外,多数犯罪还规定可以以胁迫、其他方法、手段构成犯罪。

  (2)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暴力”,但是法律用语事实上是指该种犯罪是以暴力(包括以暴力为胁迫内容)的行为实施的,刑法上则以“叛乱”、“暴乱”、“强制”、“绑架”、“殴打”、“聚众扰乱”、“聚众斗殴”、“劫夺”、“暴动越狱”、“强迫”、“阻碍”等来表示。如武装叛乱、暴乱罪、绑架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暴动越狱、聚众持械劫狱罪、强迫卖淫罪等。

  (3)既没有直接规定暴力为要件,法律用语也并不意味着该类犯罪只能以暴力行为实施,但实践中该类犯罪通常是以暴力行为实施的,传统观念及理论上也认为该类犯罪就是暴力犯罪。如爆炸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

  (4)虽然不具有上述的各种特征或者特点,但是法律将以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或者按照刑法所规定的的相应犯罪论处。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犯各种走私罪而武装掩护走私、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之第5项之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第2款和第3款之罪等。由于法律对该类犯罪在规定上的不统一,因而如何界定暴力犯罪的内涵和外延,但尚无统一的认识。

  二、刑法意义

  从刑法的意义上说,所谓暴力犯罪中的暴力(包括以将实施暴力的胁迫),是为自然人故意的危害行为而设立的犯罪要件。“暴力”是指自然人非法实行的有形物理力,所谓“胁迫”(威胁)是指预示着有形的加害内容。由此,可以说暴力的含义无疑在犯罪中具有共性的一面。但是,由于各种犯罪的性质不同,因此,在暴力的内容及程度上存在很大区别。

  例如,在日本刑法理论上就将暴力划分为最广义的、广义的、狭义的、最狭义的四种。从暴力的程度和范围来看,当然在具体犯罪中仍然有着差别,但是我认为,从我国刑法对暴力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的种类,以及轻重的范围来看,暴力的程度和范围与法定刑的关系,概括地说,一般情况下是一种比例关系,即,暴力的程度越重,则法定刑越重;暴力包括的范围越广,法定刑的幅度越大,刑种的种类越多。

  三、遏制暴力犯罪的对策

  减少暴力犯罪的根本途径,有赖于社会经济、文化和国民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发展,但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其发生也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1、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

  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是控制、预防暴力犯罪最基本的环节。惩罚暴力犯罪同样是为了最终达到预防暴力犯罪的目的,在这一意义上,惩罚也是预防的对策之一,这里所说的严惩,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判处死刑。而是指严格执法,使任何暴力犯罪分子都不能逃脱刑罚的严惩。

  2、认真贯彻和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的协调机构,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纠正在学校教育环节上因正面引导不及时而引起的对社会公德、价值标准的冲击,开展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

  3、尽快完善规范文化传播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4、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体系,依法加强对经济的监督工作。

  5、依法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强化治安管理。

  6、依法加强对暴力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切实降低累犯、再犯率。

  由上可知,暴力犯罪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包括爆炸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在内,故大家不要学习,不要模仿。而且一旦违法必定会遭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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