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绝大部分的劳动者都知道上班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但是,现实中一些工厂、工地并没有做到严格意义的及时为工人购买保险。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工厂、工地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工人们自身不想购买社保,缴纳保险。
经常有人咨询工伤问题,一般来说问题就是以下几种:
1、工伤了,没有保险,用人单位只赔偿我多少多少合理吗?
答案: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给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的劳动者没有办法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这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工伤了之后正确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答案:
(1)最重要的就是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购买过社保的,只需要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用人单位有无履行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特别注意的是没有购买过社保的劳动者,即使是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依旧可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最重要的就是初步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的事实部分。有些劳动者发工资现金、社保未缴纳、同事因为还要继续上班不愿意作证。这就要劳动者平时多留心,保留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上个星期某外卖平台的外卖员来咨询我,他们公司拟和他们签订外卖承揽协议。他敏锐地就感受到了这个合同可能意义和劳动合同不同,担心以后工伤无人赔偿。实际上确实如他所想,承揽协议的意义就是自己承担自己的人身损害。 总之,希望各个劳动者们对自己的事情多留点心。相信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