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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审车出车祸付全责吗?保险公司是否该理赔?

损害赔偿2017-10-31|人阅读

脱审车出车祸付全责吗

按规定 如果是两车相撞或者是人车事故,如果其中一方有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未通过安全审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当然如果是两车都有以上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按过错大小来确定主次责任或同等责任。

脱审

脱审,顾名思义是指脱离审查期。主要是指某些证书、证件等需要按期审验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验。

类别

目前常发生脱审的类别为:驾照、车辆行驶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处理

各个行业主管部门都对脱审有详细的处理规定。一般规定脱离规定审验期限的证件是无效的,往往会进行处罚。脱审后一定时间内未及时补审的证件会按规定作废,需重新办理。

处罚

车辆脱审可以进行补审,但要进行处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扣3分;年审时携带行驶证、交强险副本、处理完违章;到当地车管所可以进行年审。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案例:

2010年10月,市民李先生为自己的两辆货车投了保险,保险责任期从2010年11月份到2011年11月份。在投保的第二天,李先生的货车就到了年审有效期,但此后一段时间里一直没有送去参加检验。

2011年3月份,李先生的一辆货车在外地不慎出了事故,被交警认定为全责。两个月后,另一辆车也出了事故,也被认定为全责。两起事故对他造成了近14万元的损失。第二起事故发生几天后,李先生就将维修好的车子送去进行检验,结果为合格。

当李先生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方认为,按照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定,如果李先生的车子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保险公司应当免除赔偿责任。

判决:

奎文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保险格式合同中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保险公司设立的免责条款,为的是督促李先生按时对投保车辆进行检验,使投保车辆处于性能合格的行驶状态,从而杜绝投保车辆危险系数增加而承担过重的风险。

9日,审判人员告诉记者,此案中,两辆货车在发生事故时虽然没有进行机动车年检,但是两车未按时年检并不必然说明车辆安全检验不合格、危险程度增加。事故发生后,在保险期内,两车又再次通过了年检;并且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并未说明事故是由于车辆性能不合格导致的。

此外,保险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两车的性能不合格,或者为按时进行年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保险公司仍然有责任进行赔偿。当然,如果没有后来补充的年审,车主很可能就得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了。

@来源:王晓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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