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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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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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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返现”,游走在商业贿赂边缘不断试探……

损害赔偿2020-11-24|人阅读
“好评返现”,游走在商业贿赂边缘不断试探……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巧,也可能一个现象在社会上开始普遍存在,大家同时都关注到了。我刚刚遇到“好评有礼”,引发思索,就恰巧有一位记者老朋友发微信过来探讨“虚假好评”和“好评有礼”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这几天有事外出住店,拿到房卡的同时前台美眉还给我塞了另外一张卡,我赶紧偷偷拿到房间自己看……切……原来是一张“好评有礼”卡。

什么是“好评有礼”卡?其实就是一张和房卡大小一样的卡片,上面写着如果你退房后,能晒图并在网站上给酒店一个五星好评,凭图片和卡片就可以得到七选一的礼物:1、早餐一份;2、雨伞一把;3、雨衣一件;4、饮料一瓶;5、免费洗衣一次;6、免费迟延到14点退房;7、扫码微信直接返现10元。具体哪个酒店我就不说了,思前想后“好评有礼”卡我也不上传了,上传后大家就一下子猜出来啦,万一酒店生气了曝光我的开房记录,我不就是成了裸奔者?估计有一万种死法再等我呢。其实这个酒店服务是挺好的,但是把赞扬和经济挂钩就显得有些不那么再纯洁了。

咱只说说现在愈演愈烈的“好评有礼”或者“好评返现”这个现象吧。

尤其是“好评返现”我认为严重情况下可能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同时,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量,采用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手法,通过给予返还现金、赠送消费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严重误导了后续消费者,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同时认为啊,商家的这种行为其实也是游走在商业贿赂的边缘呢,是不断的靠近商业贿赂的行为。经营者的这种行为不是所谓的“折扣”,而是一种给好评就能得到现金好处的商业诱导,推荐者此时对商品的评价会对后来的潜在消费者起到很大的作用,网络消费的评价应该是客观中立的,而不是可购买的,感觉只是几块钱的好处费,但是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就了不得了。虚假好评会给造假者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侵害竞争者的合法交易机会和利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的现象。

我们在这个商家拿了几块钱的好评费,可下次我们去别的商家购物可能就会被别人“好评返现”埋下的地雷给炸了,你这次坑我,我下次阴你,转个圈来看问题的话,其实亏的好像还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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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识: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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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币驱逐良币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或银子(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由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财政大臣格雷欣提出,也称“格雷欣现象”

广义来说,劣币驱逐良币也可以泛指一般的逆淘汰(即劣胜优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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