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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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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一纸协议约束婚姻

婚姻家庭2022-02-10|人阅读

如何用一纸协议约束婚姻

当今社会,仿佛每个人的脚步都变得匆忙,每个人对于人权和自由的渴望随着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逐日递增,不喜欢被束缚,拒绝相亲,不向年龄和传统观念低头,逐年降低的结婚率以及逐年增长的离婚率准确的反应了这一社会现状。作为计划生育政策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谁还不是家里的小宝贝呢,在肉眼可见的物质和虚无缥缈的感情之间,“聪明”的年轻人们打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大旗,都希望用足够的“安全感”来加固自己的生活,于是“婚前财产公证”不再那么羞于启齿,不动产、车辆等大型财产也先兵后礼的在婚前被分配的明明白白,但是这些都不足以带给婚姻足够的安全感,就像年轻人们的经典语录中提到的那样:“花心是种本能,忠诚是种选择”,忠诚才是婚姻稳步长久的保鲜剂,为了延长这份保鲜剂的保质期,忠诚协议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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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忠诚协议

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

二、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目前尚无法律法规对“忠诚协议”的效力予以明确规定,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我们可知,忠诚协议并非一概无效,也并非夫妻双方达成合意即视为合法有效,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终究是要回归到协议本身的内容当中,故对于忠诚协议的内容约定,则显得尤为重要。

三、忠诚协议“避雷指南”

1、不得剥夺法定的身份关系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夫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故忠诚协议中如若约定“出轨方除应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外,与子女再无父子/母子关系”“出轨方不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等约定均属无效。

2、不得“监管过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故如若在忠诚协议中对回家时间、参加社交活动次数等内容进行限制性约定,则会因侵犯个人权利而无效,夫妻之间特殊身份关系的成立并不以剥夺各自的生产生活自由为前提,这也是立法为民思想的一种体现。

3、不得“小题大做”

夫妻之间订立忠诚协议,无非是对婚姻内彼此忠诚的一种保证,或者对一方出轨过后的再预防,很多人为了从根源扼杀对方出轨的念头,会在忠诚协议中约定“不得与异性有暧昧性动作、语言或者聊天等行为”“不得给异性送礼”等,一方面,对于“暧昧”的界定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即便约定也很难认定,另一方面,将此类内容约定进忠诚协议,不仅不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固,甚至会影响夫妻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对于不利于促进夫妻关系稳定和谐的内容,自然也是与立法原则背道而驰的。

4、不得“狮子大张口”

在夫妻协议中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如果....则需净身出户”。首先,出轨并不是夫妻一方离婚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理由,其次,对于与他人同居、重婚或者其他一方重大过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已经明确进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忠诚协议中对一方要求了过于严苛的财产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依照公平原则,结合双方过错情况、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判。

5、不得“预设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故忠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一旦被认定为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则另一方在离婚前则可以随时反悔,忠诚协议也就失去了签署的价值。

6、不得侵犯法律尊严

忠诚协议的本质是合同,合同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存在受胁迫、受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形,则双方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中对于“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时需注意,不得剥夺对方的诉讼权利,不得违反《民法典》关于“双三十天”的规定,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事项相冲突。

最后,现代社会的开放自由、民主法治增强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这一纸协议的签署,如仍旧不能约束道德,希望它最起码可以被法律所约束,但婚姻是情感的结合而非利益的分割,还是希望朋友们的婚姻都可以长长久久,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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