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方追偿。
赔偿权利人可否在起诉第三人得不到全部赔偿的情况下起诉雇主,要求雇主承担不足的部分?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规定涉及的实体问题是不真正连带,既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也可以向雇主请求按照雇主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两者责任的原因一是基于侵权,一是基于雇佣,发生的原因不同,但给付对象、给付内容基本一致。按照不真正连带原理,由于两者诉因不同,法律关系各自独立,所以在诉讼程序上受害人仅能选择其中一个诉因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支持后,受害人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对另一责任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