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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笔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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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职场碰瓷”!请注意防范!

劳动争议2019-05-22|人阅读

前方“职场碰瓷”!请注意防范!

“碰瓷”在当前社会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碰瓷”手段也越发高明,使人防不胜防。近日就有新闻报导,某男子为成功“碰瓷”竟然狠心将自己的手指砸断,实在是令人大跌眼镜,感叹世风日下。

在各式各样“碰瓷”频繁出现的今天,“职场碰瓷”也成为某些人手中违法牟利的工具。“职场碰瓷”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碰瓷”,违法成本极低,劳动仲裁不收费,法院诉讼阶段也仅收5-10元,而由于《劳动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在劳动官司中占据优势地位,赢得官司的胜率更高,也即是说,“碰瓷”成功机率更高。

因此,“职场碰瓷”也越来越多。

现在,让我们来聊聊一个“职场碰瓷”的故事。

老德2013年入职一家A公司,A公司是一家军酒的经销商,老德也被安排担任销售经理一职。转眼就是半年过去,A公司因业绩不佳,老德就跟公司老板说:“现在我们公司业绩也不好,要不我就做公司的分销合作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老板当时就同意了,这样理解公司难处的员工哪里能找到?因此,公司老板便让老德成为了公司的分销商,出于信任关系,两方也没有签订合同。又过了半年,A公司突然接到劳动仲裁委的通知,说老德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公司老板急急忙忙到劳动仲裁委拿到材料,看到老德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写着:“请求仲裁A公司支付拖欠申请人老德2014年x月至2014年x月的工资总额xxx元”,公司老板顿时就傻眼了。

像老德这样的“职场碰瓷者”并不少见,而且目标往往是一些老板不懂法,管理混乱的企业。老德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 A公司必然是要吃个哑巴亏,由劳动关系转移到分销关系如果没有留下证据,极有可能是被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那么A公司就需要为这个错误付出代价了。

关键还是企业要建设完善的人事用工制度,企业人事管理从人事用工各个环节做好防范,即使遇上了“职场碰瓷”,也可以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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