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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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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人永居条例的反馈(接上文)

其它2020-03-05|人阅读

2.27日司法部发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现对条款法律问题反馈如下:

整体观点:整体反对此条例通过并落地实施,即便下文中有个别程序性条款同意,也只代表此条款立法技术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近几日,文章的某几张截图被发到了微博等其他媒体,不用微博所以在这里说明一下。首先没有问题,条例本身就是司法部公开征求意见,大家援引、复制、参考此文都是可以的,没有著作权。

不过说明几点:

一、这并非律师意见,也不是以法律文书形式写的,仅为随笔。只是思维、笔法、律师职业背景在写出来后还是带有很多法律文件的色彩,同时短时间一气呵成,多有不周。所以烦请博主最好不以律师意见来作为标题。

二、更重要的是,似乎被截图的内容不全,意思不完整,尤其缺少了整体观点和前言,没有上述内容文章整体很难串联,现重发一下:

整体观点:整体反对此条例通过并落地实施,即便下文中有个别程序性条款同意,也只代表此条款立法技术层面。

前言:请大家带着三个思路阅读下列内容,互为表里、整体思考,不局限于某一条款里而遗忘其他。

(1)条例中某几组条款对于永居外国人的链式申请规则及相对低的标准确实与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水平不太适应,应予提高。

(2)条例中某几组条款对于国内资金向外的流动确实存在漏洞,应予删除。

(3)条例中某几组条款对于永居外国人设定的社会保险、子女义务教育、计生制度、国籍问题确实存在与宪法并不相一致的情况。

完毕,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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