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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林律师
王文林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以案说法|二手车买卖适用“退一赔三”吗?

其他2019-01-08|人阅读

【基本案情】

2015年4月,赵某向某二手车公司购买丰田兰德酷路泽普拉多一辆,价格为33万元,双方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二手车公司包过户费用,保证该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当日,赵某支付33万元购车款,二手车公司交付了车辆,车辆过户至赵某名下。车辆使用过程中,赵某发现车辆故障,委托鉴定公司对涉案车辆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涉案车辆为事故车,级别属重度A级伤损,并支付鉴定费5000元。

赵某向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撤销赵某与二手车公司的买卖合同,二手车公司退还购车款33万元;2.二手车公司承担鉴定费5000元;3.二手车公司赔偿赵某99万元;4.二手车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争议焦点】

二手车公司出售涉案车辆是否存在欺诈?是否需要退一赔三?

【法院观点】

二手车公司作为出售方,应当承担在出售涉案车辆之前准确全面核实涉案车辆真实情况的法定义务。涉案车辆曾发生过重大的交通事故,作为专业的二手车公司对此应当是知晓的,二手车公司在出售涉案车辆时,应当将涉案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告知赵某。但本案并无证据证明二手车公司将涉案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告知赵某,二手车公司隐瞒涉案车辆真实情况的行为足以对赵某购买涉案车辆造成误导,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赵某购买涉案车辆系为家庭生活消费使用,二手车公司作为车辆的实际出售者,通过出售二手车获取相应利益,符合规定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故对赵某主张的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概述】

1、撤销赵某与二手车公司签订的协议书。

2、二手车公司返还赵某购车款33万元;

3、二手车公司赔偿赵某鉴定费5000元。

4、二手车公司赔偿赵某损失人民币99万元。

【文林说法】

对消费者的提示:

1.通过正规渠道购车,避免因贪图便宜而购买到问题车辆。

2.严查车辆手续,确保车辆的各项证件、手续齐全。

3.谨慎签订合同,签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看看合同。消费者应要求卖方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明确车辆车龄、实际里程、技术状况、事故范围、主要配置等信息,卖方的口头承诺应写入合同。

4.仔细查验车辆,必要时可以找一个专门的验车师前往验车。

5.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

对二手车公司的提示:

1.严格审查车辆的权属。如车辆出售人与车辆登记人不一致的,应要求出售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证明。

2.建立车况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保养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建立车况档案并妥善保存。

3.履行告知义务。以书面方式告知消费者车况档案中的实际内容。如二手车公司认为车辆存在的质量问题不是车辆交付前存在的,应提供交付之前的车辆检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证据。二手车公司认为自己履行了告知义务,应提供消费者签字的告知书、检验单据、交接单等证据。

4.规范订立合同。订立书面合同,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格式条款应提示消费者注意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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