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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科料律师
程科料律师
湖北-黄石
主任律师

刑法对盗窃罪的界定

其它2022-12-08|人阅读

  一、刑法对盗窃罪的界定

  刑法对盗窃罪的界定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

  2.或者盗窃公私财物800元,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3.盗窃公私财物800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等。

  二、涉嫌盗窃罪怎么判

  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情节严重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判决条件

  需要符合以下要件才可以判决构成盗窃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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