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重庆-重庆
主办律师

离婚房产应当如何估价

离婚2021-12-08|人阅读

  一、离婚房产应当如何估价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二、离婚时房屋评估收费项目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

  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费

  4、房屋租赁代理费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咨询费。

  三、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四、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离婚财产分割再次起诉会判离吗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再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的,只要能够证实双方感情破裂、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遗弃家庭成员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等,法院是会判予离婚的。一、
#离婚
人看过
离婚财产分割再次起诉会判离吗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
导读: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是双方感情未破裂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离婚起诉程序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
#离婚
人看过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
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导读: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结婚的一件好事,结婚也是自由的,不可以威胁和强迫他人结婚的,那么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
#离婚
人看过
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导读:为了调节近年来的彩礼纠纷,民法典是有专门对彩礼有相应的规定的,那么民法典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离婚彩礼钱怎么处理?一、民法典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离婚
人看过
民法典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止的规定吗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往往有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那么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止的规定吗?一、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
#离婚
人看过
因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止的规定吗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有共同债务
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针对债务问题,在离婚时,需要对债务进行定性,即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
#离婚
人看过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有共同债务
徐婕律师
您可以咨询徐婕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