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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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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置换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2019-02-18|人阅读

随着中国房价的飙升,很多家庭在现今生活中无法负担购买不动产,即使能够购买不动产的,也无法负担多套不动产房房屋。所以随着生活的变化,很多夫妻会在婚后将旧房屋置换成新房屋。那么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后将自己个人婚前房产变卖置换成新房产的,那么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无论是用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问题出现了,将婚前个人全款购置的房屋婚后置换了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判断置换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为了生活所需,比如家里人口添置,房屋面积太小,或者是孩子读书问题置换的,那么这种并非为了生产经营投资的置换,置换后的新房屋也是个人财产(仅指婚前财产全额支付);但如果不存在生活合理理由而置换房屋的,则应当认定为投资需求,那置换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就属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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