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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数额新变化

损害赔偿2020-09-24|人阅读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0年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该公告确定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根据该公告,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交强险的赔付分为两种,机动车有责任和机动车无责任的,新旧赔偿数额对比如下:

机动车有责任

机动车无责任

责任限额

改革前

改革后

责任限额

改革前

改革后

死亡伤残

11万元

18万元

死亡伤残

1.1万元

1.8万元

医疗费用

1万元

1.8万元

医疗费用

1000

1800

财产损失

0.2万元

0.2万元

财产损失

100

100

总计

12.2万元

20万元

总计

1.21万元

1.99万元

阳江律师 冯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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