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0年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该公告确定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根据该公告,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交强险的赔付分为两种,机动车有责任和机动车无责任的,新旧赔偿数额对比如下:
机动车有责任 | 机动车无责任 | ||||
责任限额 | 改革前 | 改革后 | 责任限额 | 改革前 | 改革后 |
死亡伤残 | 11万元 | 18万元 | 死亡伤残 | 1.1万元 | 1.8万元 |
医疗费用 | 1万元 | 1.8万元 | 医疗费用 | 1000元 | 1800元 |
财产损失 | 0.2万元 | 0.2万元 | 财产损失 | 100元 | 100元 |
总计 | 12.2万元 | 20万元 | 总计 | 1.21万元 | 1.99万元 |
阳江律师 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