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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舒颖律师
叶舒颖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下列两项及以上情形,协会将中止办理该机构的申请6个月。

证券与资本市场2018-12-14|人阅读

如果申请机构出现下列11项情形中的两项或更多,协会将中止办理其私募管理人申请6个月:(1)名称不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业,与知名机构重名或名称相近的,名称带有“集团”、“金控”等存在误导投资者字样;(2)办公场所不稳定或者不独立;(3)展业计划不具备可行性;(4)不符合专业化经营要求,偏离私募基金主业;(5)存在大额未清偿负债,或负债超过净资产50%;(6)股权代持或股权结构不清晰;(7)实际控制关系不稳定;(8)通过构架安排规避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要求;(9)员工、高管人员挂靠,或者专业胜任能力不足;(10)在协会反馈意见后6个月内未补充提交登记申请材料;(11)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解读:协会表示,办公场所不稳定、负债风险较高、无实际展业需求、偏离投资主业风险等情形,说明机构明显内控不足、展业能力不充分,所以给予6个月整改时间,机构应在整改完成后再提交私募登记申请。这是此次《登记须知》新增的重点内容。市场上有些机构就喜欢蹭知名金融机构的名字,搞集团、金控等,显得很高大上,但实际上公司业务混乱,没多少资本金却有高比例外债,股权关系不明确,搞各种嵌套、关联方,专业人员不足还找各种挂靠,监管对此都是严厉打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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