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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锐律师
张锐律师
浙江-杭州
主办律师

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

离婚2020-10-04|人阅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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