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4年,吴女士与其亲戚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吴女士出资30%。在办理产权手续时,吴女士因亲戚间的信任,向该亲戚出具了委托书,其中载明“以后不管办理什么手续本人全部委托XXX办理,从即日起有效”。现与该亲戚欲分割该财产,才发现当初该亲戚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吴女士仅有1%份额。吴女士悔恨莫及,找到尹律师求助。
代理工作及代理结果:
尹明沁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给吴女士详细分析了每一个证据材料的法律效力,并告知吴女士该载明“以后不管办理什么手续本人全部委托XXX办理,从即日起有效”委托书的严重后果,这样的案子就算委托任何一个律师都无力回天,只能为其做一定的尝试,要有心理准备。最终,法院认定该委托书真实合法有效。
律师建议:
在日常的一些经济活动中,当事人难免有抽不开身的时候,这时候法律允许我们在一部分事务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小小的委托书却让本案的吴女士损失掉房屋29%的份额,可见委托书不可随意授权他人代理,以免风险。律师建议当事人平时在写委托书前,尽量事先咨询一下律师可能出现何种风险,而且应当将委托的事项约定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