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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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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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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证发到哪里呢

其他2024-03-13|人阅读
  一、逮捕证发到哪里呢

  逮捕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且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不存在逮捕证发送地点这一说法。法律快车提醒您,特别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公安机关是指县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如XX县公安局,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无权签发逮捕证的。

  二、逮捕证下来能释放吗

  如果公安机关讯问被逮捕人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逮捕证下来能释放,且会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且人民检察院在进行羁押的必要性审查时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也建议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逮捕证下来多久才开庭

  逮捕证下来多久才开庭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依据刑事诉讼法,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定情形下,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要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才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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