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律师_假离婚可以逃避债务吗?不可以。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作假离婚以达到某种目的,是一种违反《婚姻法》的民事违法行为,对此应当予以制裁。《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其所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
因此,既使假离婚,也无法逃倒债务。
婚姻财产律师“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财产律师: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双方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书或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签收了调解书,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尽管离婚后双方还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但这种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事后一方或双方反悔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或法院调解书的,一般不予支持。在我国是不认可假离婚的,只要离婚即为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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